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形成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结合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广州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不断提高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的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在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中走在前列,高质量推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现发布《2021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启动项目征集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的原则与重点
资金使用遵循“统筹集中、突出重点、先谋事、后排钱”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设立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园区建设、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数字新基建、广州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共五个专题。
二、资金支持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补助、奖励、贴息等支持方式。
三、项目申报的基础性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和信息化及相关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原则上最多扶持2项竞争性扶持项目。
(三)项目应按照发布的《申报指南》所对应的专题方向提出申请。同一项目只能申报《申报指南》中的一个方向。
(四)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要求市级财政配套的项目除外)。
(五)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四、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会同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下达项目扶持资金。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各专题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企业申报时间:(11月6日-12月15日)
2021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专题及方向
序号 |
专题 |
方向 |
1 |
专题一软件与信息服务 |
方向一高端人才 和软件项目补助 |
2 |
方向二芯片产品流片补助 |
3 |
专题二 产业园区建设 |
方向一价值创新园区 建设补助 |
4 |
方向二提质增效试点 产业园区建设补助 |
5 |
专题三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
方向一融资租赁业务补助 |
6 |
方向二担保费 (保证保险费)补助 |
7 |
方向三首次融资贴息 |
8 |
方向四高成长企业贷款贴息。 |
9 |
专题四数字新基建 |
方向一 5G创新发展 |
10 |
方向二工业互联网 |
11 |
方向三人工智能、 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
12 |
专题五 广州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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